学曲谱,请上曲谱自学网!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时间:2019-01-20 22:02:17编辑:刘牛来源:曲谱自学网

概括:这道题是邰南吕同学的课后政治练习题,主要是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指导老师为房老师。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题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解:

  “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历来都是法律家们所争论不休的一个论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二者究竟应保持一种怎样的关系,曾成为一段时期内理论界探讨的热点.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需要有法律来为之保驾护航,同时也离不开道德的影响与支持,因而在我国,“法治”与“德治”应当同步并举.然而,诸方面的原因,却使得我国法学界不少人对“德治”的认识有些偏颇,以致许多情况下,当我们一提到“德治”这种说法的时候,便会招来许多非议.江泽民同志在一次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说明,对“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是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的.因此,研究“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探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途径与方式应成为每一个法学工作者所必须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一)“法治”与“德治”区别

  1、治国方略上的差异

  “法治”与“德治”的最终归宿都在治国上,但二者在治国的侧重点上却截然不同.换言之,前者主要侧重于先“治法”,后者则主要侧重于先“治人”.理论上,就“治人”与“治法”的轻重而言,“治人”应重于“治法”.这是因为:首先,“治人”在内容上实际已包含有“治法”的要求,“治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 治人”,在本末顺序上,应当是“治人”为本,而“治法”为末.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托,“治人”有助于更好地“治法”.作为一种规范,法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则无法涉足;要涉足人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法制,假如没有具备应有素质的人去执行,仍无异于一纸具文.因此,单纯“治法”不足以“治人”,要实现法治的理想目标,还必须要把最终的依赖点放在“治人”上.否则,即便将完善至极的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也仍难以实现我们最初设想用法制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现代社会之所以更加强调“治法”,并不是基于“治法”比“治人”重要,而是在策略上所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末端治理模式”.现阶段,由于对人的本性问题在认识上难以得出共论,“治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较多障碍,难以真正实现科学地“治人”;相反,对于法,由于人们在许多实质或重要方面都已经达成共识,且这些共识在很大程度上已日渐成熟化和科学化,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治法”都更较为容易地得到实现.

  2、“法治”是他律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

  从“法治”与“德治”所涉足的领域来看,“法治”是他律之治,即它仅仅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实现治人,它对人们的内心世界无从干预,属于治外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它不仅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还可以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并通过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来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属于治内之治.由于人们的行为总是受一定思想意识所支配的,因而从这一点上来说,“德治”是更高层次的治国模式,是治本之治;而“法治”则是最终实现“德治” 的一个必经阶段,是治标之治.

  此外,从他律与自律的角度出发,我们还可以推导出二者之间的如下区别:如“法治”是惩恶之治,“德治”是 扬善之治;“法治”是事后之治,“德治”是事前之治等等.

  (二)“法治”与“德治”联系

  1 、“法治”与“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控制、促进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两种手段,他们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推促着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他律,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惩恶”,而“扬善”则主要应依靠道德的自律来进行,因而在“劝善”方面,法律有着自身先天的缺欠与不足,需要道德来加以支持.同时,法律的创制和运作也必须要以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为指导.同样,“德治”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持与配合.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推动的,其软弱与苍白无力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某些严重违反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客观上也必然要求运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在此种意义上,守法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法律所维护的是最基本、也是最低限度的社会道德.

  2 、“法治”与“德治”有着共同的精神――秩序

  除了上述两点之外,“法治”与“德治”的联系还表现在,二者有着共同的精神――秩序.

  “法治”与“德治”都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为使命.秩序是“法治”与“德治”存在的价值基础,又是二者可以同步并举的理论依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法治”与“德治”之所以能够存在和为人们所认同并可以成为并驾齐驱的两种治国理论和模式,主要就在于它们能够给人们带来秩序.秩序意义在于,它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一旦脱离了秩序这一前提,无论是“法治”还是“德治”都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以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前提.这两者的实现都既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法律可以利用其背后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政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可以合理的配置各种资源,及时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可以有力的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颠覆和破坏活动.而道德则可以利用其内在的意识制约力来防止各种邪恶思想的产生,防止社会混乱;可以限制人们的某些欲望,减少其利益冲突,以加强人们的团结,增强其凝聚力;还可以对法律的创制和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可见,“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法治”与“德治”的这种辩证关系客观上要求我们要“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制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提供了依据.分析如下:

  (一)、法律和道德的作用不同.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国家依靠法院、警察机关等带有强制性的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这是“法治”的主要内涵.

  道德也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但与法律不同.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从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和道德有着同样作用.

  (二)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反映,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只有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思想道德体系,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也只有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法制和道德教育“两手抓”,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可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我国完整系统科学的治国方略.

  (三)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

  在新的历史时期,《纲要》充分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重要思想,规定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纲要》关于“爱国守法,明和诚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工作和学习中,要认真学习、全面落实.

  (四) 、理论分析

  1、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信用体现了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理念和法律意识.因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

  2、 从哲学角度分析

  ⑴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法治与德治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是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制约和影响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思想,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⑶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既是一种价值观,又是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有利于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关系和矛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3、 从政治学角度分析

  ⑴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思想,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社会主义的特征.国家实行使对内职能,既要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又要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国家发挥对内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⑵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关于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把“爱国”放在了首位.爱国是公民对祖国的道德观念的体现,是对公民首要的道德要求.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主题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和道德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不断探索和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是我党在新形势下对执 政治国经验的最新总结.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思想,对于开创让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不少开明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萌发并提出过治国不能没有法治又不能没有德治的思想,认为只有二者“并用”才是治国之大道.比如,孔子就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意即,严刑只能使百姓因害怕而不敢做坏事,但不能使人们自觉知耻而守法;相反,以道德治理国家,以礼乐教化人民,则可使百姓自觉知耻,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在西方国家,同样有人提出“法治”与“德治”的治国思想.但就实际看,纯粹的“法治”或“德治”并不存在,而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或并用.

  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治”和“德治”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和“德治”具有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法制是自有法以来最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制,社会主义道德是比人类社会历史上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高尚、积极和健康的道德.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是对人类社会优秀文化遗产的吸收和借鉴,也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二)、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制和道德同属上层建筑范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反映,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坚持以马列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为我党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德治提供了政治基础和理论基础.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提出:“思想和政治是统帅,又是灵魂 ”,“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严格地讲,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党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同时,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是重视的.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社会主义法制在发展中也曾经历过曲折.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缺少甚至没有法治,最终酿成“十年动乱”的历史悲剧.这时期的实践从正反两方面,为我党在新形式下探索治国之路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鉴于“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 “还是要搞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就解决不了.”同时又强调:“解决以上所说的制度问题,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包括进行教育和思想斗争.”要“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邓小平同志关于既要抓法制建设,又要抓道德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思想,为我党避免重犯“文革”那样的严重错误,减少失误,正确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辟了广阔道路.

  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治国之道.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之后,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以德治国”思想,强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并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在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再次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江泽民同志关于“法制”和“德治”的辩证关系以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 ”相结合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在我党历史上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还是第一次,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客观规律的最新把握,是我党对治国之道进行不断探索所取得的新的真理性认识,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新形下的重大创新和发展.

  (三)、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具体体现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当代社会深刻变革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变革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信仰、行为模式、生活习惯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法律和道德、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得法律并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求.法律“真空”和“漏洞”的存在,使部分社会关系得不到及时的调整,以至在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出现无序状态.同时,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又使优秀传统道德受到冲击和侵蚀,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新型道德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和形成,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思想和道德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生、蔓延,道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法制建设 ”和“道德建设”并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兼用,在我国目前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四)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

  为了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行依法治国.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道德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在其运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不仅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而且也离不开信用的维系和约束.社会信用出现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成为一种混乱经济.诸如非法集资、虚假出资、制假贩假、蒙骗欺诈等不讲信用行为无不使市场经济不时出现病态和混乱,使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遭到干扰和破坏.因此,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

  (五)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党对社会主义治国方略的科学认识.

  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和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首先,法律只对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整和评价,虽然调整时也考虑其主观过错,但并不单纯地调整其内在的思想活动;道德不仅对主体的客观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而且也对主体的主观思想进行调整和评价.其次,法律主要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道德则是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的.再次,法律和道德调整的深度和广度不同.道德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更具有广泛性,一般来讲,法律不宜调整干预的,则需要道德来调整干预.同样,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也具有以上不同特点,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正是我党对社会主义治国方略全面科学的认识.

举一反三

例1: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思路提示:

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依法治国应是主流,以德治国是法治的补充.用法律去约束人的行为,而用道德去约束人产生行为时的心理.并且有些事违反道德,但并不犯法,所以需要道德来补充.

例2: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思路提示:

以德治国是儒家提出来的.儒家强调的是每个人要有道德,儒家先天的认为每个人都有“君子”“圣人

”一样的潜在品德,所以只要人们之间以礼相待,以诚相待,那么人与人的社会就会很和谐了.

“以德治国”,就是要求统治者要对臣子和人民有仁爱的心.用宽大的胸襟与自我道德做榜样,去感染

别人.臣子也是如此,要对君王服从,儒家强调“百事孝为先”,“在内是孝子,在外是忠臣”

可以说,儒家的“以德治国”,是一个把人人都看做是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上来看的.比如罪犯,他们

在受惩罚时,是可以自我忏悔与修正的.法律对他们宽大处理,他们感恩,就做“好人”了.

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德治国”,不仅不能治,反而使整个国家更混乱,儒家强调道德,却使整个

国家的道德更沦丧.

比如一个小偷偷了钱,原因结果是给老母亲看病,于是儒家同情心泛滥,不仅不惩罚小偷,还给小偷钱

看病.儒家心理想的是小偷会感恩,然后以后再也不偷了.而现实相反,因为有了这个先例,那么更多

的罪犯,都找到了合适的理由,于是当他们被抓时,也有一大堆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这就搞得那些

被偷被抢的人,根本就没有受到保护,反而是罪犯利用人的同情心,一次又一次的得逞.

比如现在的乞丐,有多少人愿意去帮助他们,给他们钱?很少很少,大家都怕是假的.

现在很多骗子装扮成“异地落难”客,需要人们帮助,而人们也很冷漠.原因何在?人们不是无情,是

不敢用情,害怕受欺骗.所以现在的整个国家就是一场“信任危机”.投机取巧的人,不断的骗去人的

同情心,导致人人不敢相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帮助.

所以儒家的“以德治国”,其实是在害国.

孔子当时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到了今天这个现代社会了,中国还是那句话“人心不古,世风日

下”.看来我们真该回去当原始人算了.

所以说,一个社会的变好,关键的原因,不是在于人没有道德,而是在于没有一个公平的法治手段去维

护.

对于那个“孝子小偷”,儒家只看见了小偷的可怜面,但是儒家忽视了“被偷者”,明明“被偷者”才

是受害人,却被儒家的“道德”眼光蒙蔽了.

“以德治国”实际上是儒家的“一厢情愿”.儒家的这一想法是由于单方面看问题,和没有认清自然界

的本质.

所以诸子百家里,墨家非儒,道家也批儒,兼具墨家与道家思想的法家更是制定出了不仅有思想作为指

导,还有一系列的章程作为管理国家的法律出台.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

法家认为,每个人都有其自然属性,自然属性就是人的生存本能,人在这种本能下,就触法利益的驱使

.也就是说人性是好利的.人生存在世的目的,都是为了图“利”.这个“利”并不完全是儒家所理解

的物质利益,他还包括人的精神利益.比如那些革命烈士,他们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国,这就体现在

他们的利益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所以法家眼中的“利”既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

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去做伤害别人的事.

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就回回到弱肉强食的时代,强力决定一切.

所以法家为了使国家内部和谐,就必须制定法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是人类社会有文明开始,

就逐步形成的,法律并不是法家创造的,法家只是提出了法律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思想.)而且必须

万事皆依法,法家有3派,他们都认同依法治国,法律平等的对待原则,但是只有法家法治派,才是最具

有进步意义的.法家势制派,是强调君王的独尊,君王的至高无上,这种做法引来的就是独裁.

法家术制派,是强调君王玩权术,暗设很多特务机构,调查官员,使官员不敢贪污腐败.提倡背地告密

,这样就搞得官员人人自危,相互陷害,国家内部是明争暗斗,没有激起人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而是

激发了人的阴暗面.

只有法家法治派,遵从的是“依法治国”,任何事情讲究证据确凿.没有证据,即使这人有嫌疑,也不

能轻易去惩罚他.这就保证了君王不能用怀疑的态度,任意杀人,大臣也要拿明确的证据去举报有嫌疑

的人.避免了君王的横行无忌,和官员之间互相倾轧.任何事情,都有理有据的去执行.这也是秦国自

商鞅变法后,能强盛近150年,而且又能力一统六国的原因.

而秦国的灭亡,就在于秦始皇犯了唯一一个错误,用了韩非子的术制,提出了皇权高于法律,导致秦二

世肆无忌惮的改变法律,对自己的家族大肆屠杀,对功臣也是如此,对人民横征暴敛.这才导致了秦国

灭亡,而且连秦国的官员们都纷纷的愿意投降.

“依法治国”需要的就是“一视同仁”的执法态度,且不带有任何主观的情感,犯法就得伏法,没有任

何理由.犯法就是在伤害其他无辜者,即使罪犯有多么美妙的理由,也是通过伤害无辜者造成的,所以

罪犯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当今的中国还是儒家的“人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现在的法律是儒家的法律,是为当权者服务的

,他们的法律先天的失衡,导致的就是这个社会不是以公平竞争为原则,而是拉帮结派,靠关系社会和

钱规则在运作.

这样就造成了大部分的老百姓始终是生活在被压榨与被奴役之下.

例3: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如何?


思路提示:

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良好的道德规范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其次是因为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确地把握立法宗旨,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证据采信方面的自由心证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再次是因为道德是守法的基础.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权利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将法定权利兑现成为现实权利取决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与权利意识相对应的义务意识也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相关联.(2)以德治国需以依法治国为补充与保障.以德治国着力于通过提高人的内心觉悟和建设人的动机文明,来端正人的文明行为;依法治国则着力于通过约束人的外部行为和建设人的行为文明,来开掘人的内心文明.以德治国着力于建设个体文明,通过榜样的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群体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国则着力于建设群体文明,通过群体文明的提高,防范、震慑个体的越轨行为.以德治国着力于强调人的义务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治国着力于维护人的权利,强调人的权利意识,两者相得益彰.

例4: 【如何简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政治练习题]


思路提示:

(1)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良好的道德规范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其次是因为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确地把握立法宗旨,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证据采信方面的自由心证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再次是因为道德是守法的基础.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权利是现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将法定权利兑现成为现实权利取决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与权利意识相对应的义务意识也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相关联.(2)以德治国需以依法治国为补充与保障.以德治国着力于通过提高人的内心觉悟和建设人的动机文明,来端正人的文明行为;依法治国则着力于通过约束人的外部行为和建设人的行为文明,来开掘人的内心文明.以德治国着力于建设个体文明,通过榜样的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群体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国则着力于建设群体文明,通过群体文明的提高,防范、震慑个体的越轨行为.以德治国着力于强调人的义务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治国着力于维护人的权利,强调人的权利意识,两者相得益彰.\x0d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基本社会调整手段,二者具有同一性.首先,二者具有共同的社会阶段基础和经济基础;其次,二者都体现了人民主权的政治思想,都体现了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时代风尚.再次,二者有共同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它们都要创造和保证有利于经济发展、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的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人际关系和谐,人们生活幸福,都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第一,两者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治的重点是人的外在行为,德治的重点是人的内心世界;第二,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法律既规定人们的义务,也规定人们的权利,并重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道德则着重强调人们的义务,提出许多要求,但并不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第三,两者的调整机制或方式不同.道德是一种“软约束”,法律既靠人们自觉守法来实现,也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通过外在的力量,强制人们遵守,是一种“硬约束”.道治“本”,“法治标”,两者各有优势,而同时存在不足或缺陷.法律本身来讲,由于其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与利益矛盾的多变相比,具有制定迟缓和修改滞后的性质;其次,法律规范的封闭性使其缺乏广泛的渗透力;再次,法律更多是补救性的惩治,缺乏防治性的劝导;第四,法律和司法的不完美直接影响法律的效力,以道德本身来看,道德的约束是非常脆弱的;其次,现代经济社会高度利益性和多元利益的存在,社会主体在具体利益的引诱下,驱动下的行为选择往往忽视道德.因此两者的不足更决定了二者确实存在互补性.两者的有机结合能够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所以,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使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互相衔接,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时代潮流、社会主义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同一性.(二)依法治国对以德治国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社会主义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第一,在立法上,通过道德法律化保障道德规范的实现.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立法将一定的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即通过禁止性义务性的法律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中的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等规定,都是道德法律化的直接模式.二是立法规定法律主体必须遵守一般的道德规范的原则,使一般的道德规范成为具有某种法律属性或法律效力的法律原则.如民商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利补充.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其做法.通过道德法律化,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第二通过强化执法和司法,促进道德规范的培植.缺乏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的一个盗贼横行、动荡不安、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社会里,公民的良性道德就难的形式,道德就缺乏有效的屏障和依托.第三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对合法行为的保护,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现代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不同阶层、不同集团之间存在不同利益要求的矛盾,市场经济的弊端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带来了消极影响,如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利用合同诈骗钱财、贪污受贿等等.社会主义法治通过制裁经济、民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不仅惩治,教育违法者,还能起到教育和警戒其他社会成员的作用,使社会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第四,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是道的保障.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也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出了系统规定.如《合同法》、《民不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遵守公序良俗、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反映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教师法》、《法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中规定有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这些法律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于传播道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三)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首先,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标准和推动力量.法治的推行首先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现实要求我们知心朋友从思想上道德保证切实遵守法律,同一切违法乱纪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要看到一个社会如果大多数社会成员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低下,那么不论有多么苛刻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秩序和管理问题,不能长治久安.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道德的自觉约束与法律的强行约束是否相制约,也可以互相转化,某些道德规范需要适时提升为法律规范.在法律未涉及的领域,道德就在其中起到一个补漏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些原有的道德规范不能适应新的实际,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因而一些领域和地方,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出现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滋长蔓延.必须要实行法治.所以,以德治国并非是要以德治来代替法治,而是要强化和实现法治.只有在衽法治的同时,实行德治,以道德教育、道德自律和道德建设,作为法治的后盾,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依法治国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社会发展才能进入较高层次.\x0d法律与道德各有其巨大作用,也各有其显著缺陷.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能发挥更大作用.这是因为第一法律与道德在起源和发展上有某些共同点.道德与法律均起源于风俗习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当文明开始以后,希腊人、罗巴人以及希伯来人的最初法律,只不过是把体现于习惯与风俗之中的他们前代经验的结果变为法律的立法而已.恩格斯也曾经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这说明,某些法律是由道德习惯转化而来的.第二法律和道德都是用来维护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法律体系中,有许多律令吸收了封建道德规范.我国魏晋隋唐法典中,除律令正文外,还附有“十罪”“十恶”的条目,其中的“数”、“者”、“睦”、“义”等,就属于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些道德规范同时也有法律效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中有“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就有法律方面的内涵.一个人不爱国就会受到道德谴责,严重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行为,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法律与道德在作用上相互凭借,相互补充.统治阶级用法律推行道德,用道德维护法律,这就所谓的“德威并施”,“宽猛相济”.道德可以用来防范尚未发生的违法行为,而法律则可以用来制裁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以所谓“礼者禁将奖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提高人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又有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此外,某些法律手段不宜解决的问题,可以用道德手段解决,而有些社会问题道德手段不行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例5: 【联系实际论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的关系.论述题】[政治练习题]


思路提示:

答;法治和德治同属上层建筑.法治属于政治文明范畴,德治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二者的物质基础是共同的,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根本目的和使命是一致的.依法治国就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培养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从而在全体人民中形成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所以,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

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共同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的和共同的使命,就决定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德治的基本要求,德治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全体公民的整体利益的集体主义原则.这个原则是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而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法治的许多规范与德治的规范要求是相同的,如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保守国家机密等要求,不仅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而且也是道德规范的内容.

二、二者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德治是通过道德规范治理国家.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意识形态,存在于历史的各个时期,而社会主义法治是在执政党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产生的.

2、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德治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交往中应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没有严格的界线,道德规范的要求也往往是概括、笼统和比较抽象的,大多是不成文的,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并通过这些信念、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一种自我的心理约束机制,抑制各种不道德行为的产生.而法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来约束公民,法人的行为,明确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它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规范通常表现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3、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德治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公民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依靠非强制力的手段去实现.即“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而法治的实现,虽然也有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和遵守,但最主要的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对违法者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来保证法治的实现.

4、二者包含的内容不同.以德治国包含的内容要远远大于以法治国的内容.德治所涉及的内容,几乎含盖了公民一切社会生活、社会活动.既包括了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也包括了法律规范所调整不到的范围.德治对社会和公民提出的要求,要比法治的要求高的多、广泛得多,也深刻得多.

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两种不同的思想和策略.如果只依靠以德治国,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处于一种无法无天的状况,社会就会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如果单独强调依法治国,那么“德治”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社会上很多问题和情况就不能很好地处理,因为这些问题是法律所不能调整的,也是法治的“死角”.在治理国家时,应该侧重于依法治国.只有社会主义法律健全,建立起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使广大人民、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国家.同时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道德,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前进方向,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与建设.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都是治理国家所不可缺少的,二者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相辅相承,不可偏废

相关思考练习题:

题1: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如何?

点拨: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矗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良好的道德规范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其次是因为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

题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点拨: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制定的重要治国方略,只有弄清和把握其辩证关系,并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 “德治”与“法治”二者之间既是相互区别,又是...

题3: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点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题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区别

点拨:以德治国”,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我国社会经济步入新的发展时期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认真领会这一治国方略的深刻内涵,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别...

题5:怎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点拨: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是核心 治国方略问题是指导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问题,它带有全局性、长远性与根本性。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全球化的利弊

修养的意思

热门曲谱

Copyright © 2014-2019 曲谱大全(www.qpzxw.com)曲谱自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1004734号-1

版权声明:曲谱网所有曲谱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联系邮箱:qupudaquanhezu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