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与成人的交往,首先是以父母开始的。正在卧室玩耍的小松,听到走廊里响起的脚步声,欢呼着:“爸爸同来了!”奔去为爸爸开门,爸爸抱起儿子亲了一下。两岁零两个月的小松真懂事,每次爸爸从厨房里拿东西进来,小松都替爸爸开门。在室外玩沙正玩得专心致志,妈妈来领他回家吃饭,他乖乖地顺从。姥姥给小松两个水灵灵的大桃,小松问妈妈:“行吗?”妈妈说:“数过十个数,可以吃一个。”
小松数起来:"1,2.3、4、5,6、7、8、9、10",吃完一个以后还想吃,妈妈说:“剩的一个桃,留着明天吃,妈妈给你放好。”小松把那个桃子又送到嘴边,可犹豫了一下,想望妈妈,妈妈坚持:“明天吃。”小松恋恋不舍地把桃递给了妈妈。小松表现出了对父母的尊重。婴儿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同成人的交往,而且随着月龄、年龄的增长,这种交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交往的范围也越来越扩大。
孩子从成人那里获得关于生活的知识,接受他们的观点,积累起各种各样的经验。在孩子生命的早期,母亲、父亲在孩子与成人的关系中起着主要的作用。不论怎样的情况,每个三岁以内的孩子都爱戴自己的父母,承认他们的权威(虽然娇惯坏了的孩子并不一定完全服从他们),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好、最聪明、最漂亮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孩子的交往也相当密切,影响极大。
除亲人之外,幼儿与之交往最多的应该是托儿所的老师了。幼儿与成人之间的交往如何,影响到他日后在社会生活、集体劳动中人与人关系处理上的态度。父母要用自己的行动、语言教育孩子懂得孝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父母。这种孝敬是符合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它和封建礼教所要求的孝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要从孩子小时,就从小事抓起。
最后如吃饭时,要让长辈先坐,自己抢先坐下不礼貌,要让长辈先吃,自己先动筷不好。给爷爷、奶奶吃好的、软的,自己不挑食。如果孩子对父母的一方有所偏爱,常常是由于父母长期两地分居或其中一方经常公出所造成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加以弥补。要训练孩子逐渐扩大与成人交往的范围,培养孩子对成人尊重、敬爱、有礼貌的品格和行为。孩子是乐于同成人交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