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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管理局网站

时间:2019-11-13 15:29:00编辑:刘牛来源:曲谱自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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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10-12122

业务监督电话:010-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称市公安局交管局),下设17个职能部门,直管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个交通支队和开发区交通大队,并负责指导门头沟、大兴、顺义、怀柔、平谷、首都机场、密云、延庆等8个非直管交通支、大队和清河分局交通大队的业务工作。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3、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4、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5、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6、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8、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扩展资料:

拨打“122”报警的10条注意事项

1. 保持冷静:遇到事故切莫慌张,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拨打电话报警;

2. 讲普通话:电话接通后说话吐字要清晰,尽量讲普通话,让接警人员听得清楚,避免拖延时间;

3. 简要报告事故情况:要注意说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车牌号、是否有人员伤亡及伤亡程度、是否需要医护人员帮助等,以便于交警部门采取相应的救援、处理措施;

4. 如果遇到肇事逃逸,在报警时要说明是驾车逃逸还是弃车逃逸,若为驾车逃逸还要说明车型、车号、颜色等特征及逃逸方向,为交警追逃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5. 在拨打“122”时,还应该说明事故是否造成了交通堵塞、是否影响道路通行;

6. 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引起了火灾,在报警时应先拨打火警119,再拨打122;

7. 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利于警方收集证据、判定事故性质;同时也要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为了不妨碍交通而变动现场的,要注意拍照记录事故现场;

8. 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应及时下车去安全地带,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9. 留下姓名:报警时要留下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到对方挂断后再挂机;

10. 切莫谎报:拨打“122”时须如实反映情况,故意报假警或用报警电话骚扰报警中心工作需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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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开始车牌摇号了,但如何申请办理呢?登录北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是网页链接

具体如下:

1、简介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隶属于武汉市公安局,副局级单位。1989年8月由公安局交通大队更为现名,是武汉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

2、基本简介

交管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宣传教育处、纪委(监察处)、秩序处、事故处理处、法制处、科研处、后勤处、车管处等10个处室和15个交通大队。截止2005年,全市共有交警2731人,全局在编民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439人,其中研究生41人,本科927人。 市公安交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调解、驾驶员考核、车辆检验与机动车发牌发证

3、组织机构

交管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宣传教育处、纪委(监察处)、秩序处、事故处理处、法制处、科研处、后勤处、车管处等10个处室和15个交通大队。

4、工作业绩

截止2005年,全市共有交警2731人,全局在编民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439人,其中研究生41人,本科927人。市公安交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调解、驾驶员考核、车辆检验与机动车发牌发证,以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与管理。全市面积8467平方公里,人口831万,建成区面积240平方公里,道路总长6224公里。城区有主干道55条,支路714条,另有4条国道(106、107、316、318)和京珠、沪蓉高速公路穿城而过。现有机动车65万辆,非机动车135万辆,机动车驾驶员90万人。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有...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的一个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是专门负责交通运输管理事务的。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则是一个协调机构,是包括了驻北京地区的党、政、军、外各个方面的单位组成的一个议事协调协调机构,主要工作是解决一些交通运输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不管理一些具体事务性工作,所以这两个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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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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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牌照,在京闯过几次红灯,可是都没有违章纪录,是查不到还是没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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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您好!我2011年11月买一辆东风小康面包车!当时上的是轻型封闭货车牌照!从11年至15年都正常验车!今年验车时由于后车窗是玻璃材质不给验车!非要让我改成铁皮才能验车!我车始终没改装过!与行车证照片相符合!请问我该如何解决以后验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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