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什么方针是在什么法律中确定下来的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要解析...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均在1949年刚刚建国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当年就提出了。前者是为了搞好煤矿安全,后者是为了搞好医疗卫生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联系在一起作为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完善于2005年10月的中共中央决议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的五要素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思,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
2.安全法制,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
3.安全责任,是指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产科学与技术。
5.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经费。
编辑时间 2019-04-11
新安全生法是这样规定的: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一、“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二、“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所谓12字方针。
编辑时间 2019-06-11
一、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综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只有采取综合治理,才能实现人、机、物、环境的统一,实现本质安全,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是“消除隐患”,表明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是“预防为主”,更指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那么,如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呢?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是确保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部门,基层单位、部门再以责任书形式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岗位和职工个人。责任书应根据各级人员不同的职责进行区分,但宗旨是明确安全生产的责、权、利,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岗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填写《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名职工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让职工感到安全责任的压力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时刻刻想到安全。同时,开展安全承诺制度,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基础。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安全考核与安全奖励挂钩,考核过程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实发挥作用。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奖要奖得让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心痛。若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依照事故性质及应负责任的大小,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帽子”挂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抓建章立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单位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等纲领性制度。事实上,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也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安全行为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抓设施完善,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各单位应按照电力生产安全标准规范要求,添置、完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抓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全员培训,力争使每一位员工都受到针对性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抓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涉及到人、机、料、法、环境及时间等多项因素。要实现这些基本要素的和谐统一、有效控制,这就涉及到综合的系统管理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风险预控,就是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间里,通过有效的制度和办法,使人的行为与各种要素达到和谐统一,以确保安全。
抓危险源监控,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潜在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普查并登记建档,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建立完善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危险源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监控体系。同时,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步伐,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真正地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遏制住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公司的协调健康发展。
甲方职责和义务:
1、坚决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3、提供维护安全设施和有关劳动保护的“三宝”用品。
乙方职责和义务:
1、人员进入现场工作,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如暂住证等。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一律不准作业,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人员工作时,必须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的接受甲方的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不断学习安全生产技能,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野蛮施工,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自觉遵守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
6、在教育到位,防护设施齐全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一切医疗费用自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医疗费用由肇事者和伤害者自行协商解决。
7、乙方在施工和日常生活中出现肇事,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的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者自负,严重者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已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隔离层等;必须拆除时应由有关的施工管理人员同意批准后拆除。
9、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0、根据“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包班组长应对本班组人员负责,并起到带头作用执行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入场时,必须出具《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持证上岗。
12、各承包班组要作好各承包施工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匪和文明施工,协助管理人员作好以上工作,对防火、防盗、防匪和文明施工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
13、乙方必须配备齐全人员,并且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要求乙方有专/兼职安全协调员来协调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治安防范等工作。
乙方必须遵守的条例和处罚细则:
1、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次,不系好安全帽带罚款20元/人·次。
2、 高空作业超过2米(含2米)以上的,必须有稳定的操作平台,并有防护围栏,否则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3、 不准任意向上或向下抛投物品和材料,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4、 不得擅自破坏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 不准私自拆卸、安装,拉接电源装置,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 不准私自拆卸和动用非本工程机械设施,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7、 未经审批,任意动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8、 在施工现场工作时,着装要整齐,不准赤臂、半裸体、穿拖鞋,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区内随地大小便者,罚款100元/人·次。
9、 不得在禁止吸烟处吸烟,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0元/人·次。 11、未经安全教育就上班的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12、不准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灯头、插座、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13、不准在宿舍内动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炒锅、电炉等;严禁使用煤气灶,以上两条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14、随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按价赔偿外,追加罚款100元/人·次。
15、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擅自进行特种作业,除所引起事故责任自负外,追加罚款200元/人·次。
16、违法乱纪,触犯法律,责任自负,并清除出现场。
17、聚众闹事,起哄抬杠,打架斗殴等,视影响大小,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人·次,并清除出现场,严重者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分包方处1000~5000元/次罚款。
18、有偷盗行为者,若证据确凿,无论物品及其价值大小,按被盗物品价值5倍罚款,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19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或不听指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极坏的社会影响者,后果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所有处罚的资金将从被处罚的班组生活费中扣除,甲方出具等额收据。
编辑时间 2019-04-0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分责任,十分落实。 6、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7、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8、一人把关一人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9、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0、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1、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2、冒险是事故之友,谨慎为安全之本。 13、细小漏洞不补,事故洪流难堵。 14、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大意人。 15、事故牵动千万家,安全要靠你我他。 16、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17、人人把好安全关,处处设防隐患少。 18、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9、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0、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21、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23、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24、企业效益最重要,安全生产第一条。 25、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26、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27、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28、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29、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30、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33、安全投入不可少,隐患排查最重要。 34、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35、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36、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37、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幸福家庭。 38、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39、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40、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41、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42、严格安全检查,避免严重后果。 43、宝剑锋从磨砺出,安全好从严中来。 44、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45、没有拉不直的绳子,也没有消不除的隐患。 46、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子,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47、绳子总在磨损地方折断,事故常在薄弱环节出现。 48、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49、事事落到实处,安全有备无患。 50、专心工作为首要,质量安全皆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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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编辑时间 2019-02-26《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这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基本方针。在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最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上。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按照事故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之前,事先就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自始至终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各种管理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实现治标的同时,研究治本的方法。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从各个方面着手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思想上、制度上、技术上、监督检查上、事故处理上和应急救援上的综合管理。
编辑时间 201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