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有几位?
七位
分别是副院长:沈德咏、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从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在司法实践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同样的调整能力。
七位
分别是副院长:沈德咏、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从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在司法实践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同样的调整能力。
七位
分别是副院长:沈德咏、江必新、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从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在司法实践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同样的调整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周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沈德咏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中共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五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姜伟,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张述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述元,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陶凯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陶凯元,女,汉族,1964年3月生,湖南湘潭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民进广东省委会主委。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徐家新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二级大法官
徐家新,男,汉族,1964年9月生,江苏丹阳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孙华璞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
孙华璞,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聊城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刘海泉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刘海泉,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山东诸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胡云腾,男,汉族,1955年9月生,安徽霍邱人,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南延津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裴显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裴显鼎,男,汉族,1957年1月生,山西平遥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二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历任院长:
第一任院长
沈钧儒
任期:1949年10月至1954年10月
第二任院长
董必武
任期:1954年9月—1959年4月
第三任院长
谢觉哉
任期:1959年4月—1965年1月
第四任院长
杨秀峰
任期:1965年1月—1975年1月
第五任和第六任院长
江华
任期:1975年1月-1978年3月
连任:1978年3月-1983年6月
第七任院长
郑天翔
任期:1983年6月—1988年4月
第八任和第九任院长
任建新
任期:1988年4月-1993年3月
连任:1993年3月—1998年3月
第十任和第十一任院长
肖扬
任期:1998年3月-2003年3月
连任: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十二任院长
王胜俊
任期: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
现任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三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法院工作人员有:
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首任最高法院院长是沈钧儒同志,现任最高法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周强同志。
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庭长、副庭长:庭长、副庭长的职责庭长是主持审判庭工作的负责人,受本院院长领导,向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就是主持本庭全面工作,保证全庭审判住务的圆满完成。
审判员: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书记员: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执行员:做一些日常工作,包括跪舔申请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送达控制措施手续等,可以放进日程表的工作,还有一块是机动应对,简单说来就是去处理忽然发生的情况,比如捉突然被发现的被执行人。
法医:法医运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相关的刑事科学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对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活体、尸体、精神)和犯罪现场进行勘察鉴别并作出鉴定的科学技术人员。
司法警察: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在我国简称为法警,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在我国司法警察的权利比较集中,司法警察是保护人民安全的。
最高人民法院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最高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最高人民法院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
编辑时间 2019-01-1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行政级别:国家级副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职和最高人民法院副职:省部级正职(高配)、省部级副职(非高配)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正职:司局级正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副职:司局级副职
同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两院正职为省部级副职,副职为厅局级正职(高配)、厅局级副职(非高配)
副省级市两院正职为厅局级正职,副职为厅局级副职(高配)、正处副局级(副省级市特有行政级别,介于正处于&副厅间)
地级市两院正职为厅局级副职,副职为县处级正职(高配)、县处级副职(非高配)
以上。
当然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级别比省高院院长高。
编辑时间 2019-06-23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七章规定, 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现任最高法院的院长是周强。
周强是上一届的最高法院院长,这一届连选连任。
你好,根据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